对于北京房产税的计税依据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租金收入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北京工资税后计算怎么计算这个问题,回答如下:工资-五险一金-应缴税额=税后工资,应缴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根据北京工资税收计算器计算个税的规定,北京工资扣税(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适用于北京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收入。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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