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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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本工程工资性工程款合同价占比为20%%(不得低于20%),每月525日前足额支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数额为元(合同价占比÷工期月)。发包人连续两次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的,总包单位有权停工,直至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拨付到位,停工期间所产生损失由发包人承担。(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设立及管理详见发承包双方按规定签订的《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资金托管协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六十三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三)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四)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五)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案的量刑不会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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