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调委会应当指定1名或2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调换; 2、医患双方当事人可聘请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 3、调解应当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 4、调解人员进行调解时应当做好调解笔录。 5、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按照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 6、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告知其他解决途径。 7、分析医疗纠纷形成的原因,向医疗机构提出医疗纠纷防范意见和建议。 8、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医疗纠纷调解咨询服务。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调委会应当指定1名或2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调换; 2、医患双方当事人可聘请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 3、调解应当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 4、调解人员进行调解时应当做好调解笔录。 5、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按照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 6、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告知其他解决途径。 7、分析医疗纠纷形成的原因,向医疗机构提出医疗纠纷防范意见和建议。 8、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医疗纠纷调解咨询服务。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医调委调解不成怎么办 调解无效,则应当向。 可以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医疗纠纷的处理应首先由发生纠纷的医患双方遵照事实求是的原则协商处理。只有在协商无法进行发生争议时,才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此外,卫生行政部门也可在鉴定前与后对医患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必须建立在医患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对于鉴定结论,医患双方任何一方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又调解无效的,可提请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构成事故的,患方可凭鉴定结论向人民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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