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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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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非吸下属分公司的一名总监,涉嫌300

ask****011 山东-烟台 刑事诉讼咨询 2020.09.23 17:11:29 1420人阅读

我是非吸下属分公司的一名总监,涉嫌3000多万,现检察院取保,到法院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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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烟台 咨询解答:213条

非吸3000多万元,这是数额巨大的非吸犯罪。其法定刑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判几年还要考虑其他因素。

2020-09-23 18:02:29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9481条

你好,建议尽快委托律师。

2020-09-24 00:11:31 回复
地区:山东-德州 咨询解答:6812条

你好,你分管的员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多少数额?

2020-09-23 18:22:51 回复

根据你的描述,我认为你可以判缓刑,或者免于处罚。你如果还有进一步咨询,可以点击我的头像,里面有我的电话,或者你在网上搜索我的名字也可以找到我。我自1998年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参与数百起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和代理。其中具有重大国内外影响的有:
“戴避孕套不算强奸案”(2011年,全国数百家报纸、杂志、电视台报道)
“乌海金店特大抢劫杀人案”(2012年8月中央电视台12频道“一线栏目”和内蒙古卫视4月报道)
“吉水金店抢劫杀人案”(2011年江西省内具有轰动性影响)
“根河市公安局副局长滥用职权致人死亡案”(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具有轰动性影响)
“北京刘某杀妻案”(2007年全国数十家报纸和电视台报道)
“北京赵某、梁某劫杀网友案”(2012年北京电视台报道)
“莱芜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贪污受贿案”(2013年山东省十大贪贿案)
“济宁市某亿万富翁涉黑案” (2014年山东省打黑除恶第一案)
此外,代理的著名非刑事案件还有:
“歌手张可可诉天涯网名誉权案”(2006年全国十大网络侵权案件之一,包括中央电视台12频道在内的全国数百家媒体报道)
“著名中医学家李柏松诉北京宝芝堂医学研究院侵犯著作权案”(全国数十家媒体报道)
“中国档案索赔第一案”(2006年《劳动午报》报道)
“十八年前工伤索赔成功案”(2010年《中国民族报》报道)
“著名影视明星肖像权维权系列案”(2016年10月开庭)等等

从一般P2P平台风控总监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上看,在平台正常经营的范围内,并不涉及相关违法犯罪事由,风控总监也一直是正常履行职责,没有平台私设资金池、自身担保、虚构借款标的情况发生。在“车某涉嫌集资诈骗案”中,该P2P平台并非一开始就是因犯罪而建立,该平台在被警方指控集资诈骗犯罪之前,一直正常经营,有合法合规的项目,而风控总监车某,参与的也是公司正常经营的业务部分,因此,不构成犯罪。
二、未履行本职工作的职责,是不是就一定构成了犯罪?
答案也是否定的。应该明确的是,没有切实履行风控职责,并不等于参与了集资诈骗。本案中,作为公司负责人的甘某,虚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借款标的,甘某作为风控总监车某的直系上级,要求车某对相关文件进行只做初步的审核,并没有给予其更多的权限参与欺诈骗行为,作为风控总监的车某,也因此没有切实履行其风控职责,但是也恰恰说明其在诈骗行为中完全没有起到作用。反之,即使当事人积极履行了风控职责,但当事人没有实施虚构贷款项目等诈骗行为,也没有为相关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则不构成犯罪。
根据2017年实施的《高检院公诉厅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高检诉[2017] 14号第10条规定:“对于无相关职业经历、专业背景,且从业时间短暂,在单位犯罪中层级较低,纯属执行单位领导指令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辩解的,如确实无其他证据证明其具有主观故意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笔者认为,不论职位层级高低,对于纯属执行单位领导指令的犯罪嫌疑人,应充分考虑实际情况,谨慎处理。
三、作为风控经理的高管人员,是否对公司负责人的相关非法集资行为有所察觉?是否有所行动?
风控总监由于其职位性质,其往往会对公司相关高管的非法集资行为有所察觉,并采取一定的行动,比如提出建议、抗议、申请辞职等,但这些细节往往被当事人认为是一些无关紧要的琐碎事项而忽略,侦查机关的讯问中,也没有提起。
而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对这些细节就应该相当的敏感,因为这些事实就往往能够证明,无辜的当事人在主观上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如果能够将这些事实加以固定,形成证据,便能起到非常好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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