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
2.登记满半年办理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
3.现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提交居住证办理材料
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对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5、经主管部门核定后,符合办理条件的,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6、证件制作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7、申请人收到通知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领证。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规定,可以对你以上提及的事项进行变更,网上要下载相关表格,得看你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是否提供了此服务,如果未提供可直接上其处去取,并咨询具体事宜。
一般得先提供上述的前两项内容即申请书及决议,章程修正案,并携带原营业执照、公章、代理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申请报告;
2、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 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
(1) 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2) 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5、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 本局所发的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C卡。
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变更相关登记事项还需提交下列文件
(1) 名称变更: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书面决定或其他任免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
5、 登记机关所发的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法人变更地址要变更吗,其实是不需要的。公司资料变更,只需要带相应的文件到工商局办理就可以。
更变流程:
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单位 (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名称预先/变更核准审核表
2、企业自拟新名称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三、工商受理、发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
4、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正本可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时收回)
5、公司章程修正案(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受理后第二天起七个工作日发照。
四、雕刻备案公章
1、原公司公章及公章准刻证
2、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刻章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受理后第二天取章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新公章) 受理后第三天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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