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住房建设部出台的《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27-2005)中相关规定,独立式的公共厕所外墙与相邻建筑物距离一般不应小于5米,周围应设置不小于3米的绿化带。而对附属式公厕(指依附于大型商场、餐饮场所及其建筑内的公共厕所)没有明确的距离要求。垃圾转运站与相邻建筑间距,根据转运规模的大小规定不同:转运量小于150吨日,与相邻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转运量在150-450吨日之间,与相邻建筑间距不小于15米;转运量大于450吨日,与相邻建筑间距不小于30米。但是,一方面部分老区的垃圾转运站和公厕,在《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出台之前已建设完成,无法达到新规定的间距要求;另一方面,也存在个别厕站先建设,而后期建筑物建设时未充分考虑符合标准间距的情况。对此,我环卫部门通过密闭作业、加大冲洗、除尘除臭等相关措施加强管护力度,以确保厕站达到环保要求,尽量降低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您好,关于建筑垃圾怎么样处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建筑垃圾中的许多废弃物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大多是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的,主要有:
(1)利用废弃建筑混凝土和废弃砖石生产粗细骨料,可用于生产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砂浆或制备诸如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粗细骨料添加固化类材料后,也可用于公路路面基层。
(2)利用废砖瓦生产骨料,可用于生产再生砖、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
(3)渣土可用于筑路施工、桩基填料、地基基础等。
(4)对于废弃木材类建筑垃圾,尚未明显破坏的木材可以直接再用于重建建筑,破损严重的木质构件可作为木质再生板材的原材料或造纸等。
(5)废弃路面沥青混合料可按适当比例直接用于再生沥青混凝土。
(6)废弃道路混凝土可加工成再生骨料用于配制再生混凝土。
(7)废钢材、废钢筋及其他废金属材料可直接再利用或回炉加工。
(8)废玻璃、废塑料、废陶瓷等建筑垃圾视情况区别利用。
(9)废旧砖瓦为烧粘土类材料,经破碎碾磨成粉体材料时,具有火山灰活性,可以作为混凝土掺合料使用,替代粉煤灰、矿渣粉、石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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