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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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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人员又去状告被行贿的受贿人员受贿,这算不算故意陷害

罗** 山东-聊城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0.09.19 18:42:45 389人阅读

行贿人员又去状告被行贿的受贿人员受贿,这算不算故意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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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送钱的去状告收钱的人应该属于举报的性质,实践中比较少见,行贿与并不是一对一的。再从实践中来说,达到一定数额后(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那么送钱的人也会构成犯罪,在索贿(当官的主动要钱)或行贿方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两种情况下,去状告的话属于典型的鱼死网破从刑法上讲,送钱的人不构成行贿犯罪,但收钱的人构成犯罪,行贿1万元以上即应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故意陷害这个问题没有什么意义,没有故意陷害这个罪名。同时提醒你注意一个问题,如果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

2020-09-19 18:43: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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