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因原告未到庭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不能上诉,只能另行起诉。按照撤诉处理不属于一事不再理范畴。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
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撤诉的法律后果。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1)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都会直接引起终结诉讼程序的法律后果;
(2)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诉讼费用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上面就是原告未到庭 按撤诉处理诉讼费的解答
您好,针对您的原告不按时出庭能按撤诉处理吗问题解答如下, 原告以传唤无正常理由拒不到庭,按撤诉处理。
经传票通知开庭的地点和时间以后,原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一般会按撤诉处理,而不是继续审理案件,作出判决。
但是,如果被告提出了反诉,那么依然可以就被告的诉讼请求作出缺席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另外,根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人民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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