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永州法律咨询 > 永州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监外执行打架怎么处理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监外执行打架怎么处理

唐** 湖南-永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0.09.16 05:58:53 415人阅读

监外执行打架怎么处理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永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永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应当及时收监。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或者。

2020-09-16 06:00:53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应当及时收监。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或者。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应当及时收监。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或者。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应当及时收监。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或者。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