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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意外死亡,母亲、儿子都无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这个孩子的监护权归谁?孩子的大伯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吗?需要什么条件?

谢* 四川-南充 人身侵权咨询 2020.09.15 21:26:24 446人阅读

父亲意外死亡,母亲、儿子都无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这个孩子的监护权归谁?孩子的大伯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吗?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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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护权可以归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2、孩子的大伯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必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020-09-15 21:28: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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