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第六项规定:“死缓犯、无期徒刑犯一年度被评为劳动改造积极分子,另一年度内受到劳改支队大会表扬;有期徒刑犯连续两年被评为劳动改造积极分子,可以视为有立功表现。”对此项规定,我们进行了研究,并报经院领导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所谓立功,必须是某个人在某件事上做出了重大突出的贡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服刑中的罪犯的立功表现,指的是罪犯在某件具体事情上的突出贡献。《全国法院减刑假释工作座谈会纪要》根据法律规定,对罪犯的立功表现作了具体的解释。 我们认为你院的上述规定,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全国法院减刑假释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精神不符,罪犯一年被评为劳改积极分子,一年受支队大会表扬或者连续两年被评为劳改积极分子,应作为确有悔改表现来对待,或者比一般有悔改表现在减刑时优先考虑,但不能视为立功表现予以减刑。作为确有立功表现并予以减刑,应按照《全国法院减刑假释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执行。
一、减刑的适用条件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假释的适用条件
减刑的条件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减刑:
1、对于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应当减为无期徒刑。
2、凡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包括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依法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可以假释:
1、从交付执行之日起,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或无期徒刑实际执行十年以上,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实际执行十二年以上(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的;
2、确有悔改表现的;
3、假释后不致危害社会的。
如果遇到国庆和中秋同一天的特殊情况,大家都很关注在这天的加班费问题。那么这种情况下中秋国庆加班费怎么算?国庆和中秋同一天加班怎么算?下面律图小编为您简单介绍相关知识。
国庆节和中秋节都是我国法定休假日,根据法律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上班的,需要支付加班费,那么国庆中秋的加班工资该怎么来计算呢?国庆节假期三倍工资怎么算?中秋国庆怎么算假期?下面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般公司的工资管理制度中都会涉及到工资条,那么工资条究竟具有怎样的法律效率呢,工资条适用范围是什么,工资条保管期限有哪些,工资条格式是什么,更多工资条相关的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我们通过体力或者脑力的付出,理应得到相应的酬劳,这是法律所保障的合法权利,那么合同到期工资不发怎么办,不发工资投诉规定有哪些,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以及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现在市场竞争激烈,职场竞争更是无处不在,换工作在生活中很常见,有时就会出现拖欠工资离职的情形,那么拖欠工资离职怎么申请,拖欠工资离职补偿有哪些,拖欠工资赔偿金有多少,以及拖欠工资离职是怎么处理的呢?下面为您详细解读,快来了解一下吧!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