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北京-东城区
驾驶证注销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申请注销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年龄在60周岁以上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在60周岁以上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驾驶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驾驶证被吊销: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的(2)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3)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5)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6)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以上就是驾驶证酒驾未处理办法的回答
2020-09-14 15:35:0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