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的鉴定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违章建筑拆除的程序都有哪些有关的法律依据都有哪些?
即使是对于违章建筑,也需要严格按照一定的程序来拆除,那么,违章建筑的拆除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第
一,立案。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
第
二,调查程序。在调查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
其次,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第
三,决定程序。
首先是告知,听取陈述、申辩,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然后是听证,听证是指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
第
四,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专业解答报告指出,违章建筑处置的直接法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中明确,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定建设的行为,破坏或影响城市规划的,建设者必须停建、拆除或没收违法建筑,并可罚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规部门有权处理此类问题,需区分不同情形,如停工、拆除、没收、补救和罚款等。这是处理违章建筑纠纷的坚实基础。
专业解答若未取得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进行建设,将受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停建令。可纠正的项目需限期改正并罚款(5%-10%总造价)。无法纠正的必须拆除,无法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所得,并罚款(不超过10%总造价)。
专业解答根据《城乡规划法》,违章建筑不一定非要拆除。若建设单位已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规定建设,且在限定时间内采取整改措施使其符合许可证要求,或未获许可证但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查文件且建设内容符合或经整改后满足要求,均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
专业解答若未取得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进行建设,将受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停建令。可纠正的项目需限期改正并罚款(5%-10%总造价)。无法纠正的必须拆除,无法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所得,并罚款(不超过10%总造价)。
专业解答根据《城乡规划法》,违章建筑不一定非要拆除。若建设单位已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规定建设,且在限定时间内采取整改措施使其符合许可证要求,或未获许可证但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查文件且建设内容符合或经整改后满足要求,均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
律师解析 违法建筑的认定依据主要为《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 违章建筑指违反法律规定而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设施; “违反规划违法建筑”,指违反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设施。
律师解析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违章的建筑物进行拆迁时,是不能得到补偿的,拆迁人在拆除违章建筑时依法不给予补偿,并不意味着对拆除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也不给予补偿。
律师解析 关于违章建筑的处罚:
律师解析 成因不同,执法主体也会不一样。 (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即国土资源管理局,有权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管理权,对违法占地建设行为享有查处权。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即城乡规划局,有权对城市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行为和非法临时建设(建筑)进行查处。 (三)乡、镇人民政府,是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的行为查处主体。 (四)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对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有权按照《建筑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出责令改正、停止施工及罚款等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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