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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醉驾行政处罚单上没有勾罚款这一项只

ask****264 天津 醉驾咨询 2020.09.12 21:30:00 316人阅读

醉驾行政处罚单上没有勾罚款这一项 只有吊销驾驶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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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天津-南开区 咨询解答:52454条

l根据处罚单执行

2020-09-14 17:18:41 回复

对于罚款吊销驾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问题,我的理解是:如果驾驶证被吊销,一定要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没有收到,请到当地交警队索要!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或者具有肇事后逃逸行为,以及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实施的取消其驾驶资格的处罚手段,是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实施的一种比较严厉的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行政主体在法律特定的行政管辖权内,对尚未构成犯罪的有一般违法行政的管理相对人(被管理的组织或自然人),依法所作的一种制裁。制裁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保障国家的安全和公民的权利。
行政处罚的原则包括:
1. 处罚法定原则
2. 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3.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4. 保障相对人权利的原则
5. 监督制约、职能分离原则
6. 一事不再罚原则
7. 过罚相当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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