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公司简易注销的步骤问题解答如下,
1、首先是企业信息填报,简易注销公告填报,填写并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2、等待简易注销公示期满,工商局窗口办理工商注销。
3、到工商局窗口填写《公司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4、工商局回收营业执照正副本,返还一张《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5、公司注销——国税:国税窗口填表,提交自备资料:《股东决议解散书》、《终止生产、经营证明》、国税局查账本和银行对账单、打印清税证明。
6、公司注销——地税:地税窗口递交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地税局查账本、打印《税务事项通知书》。
您好,关于公司简易注销步骤怎么走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司简易注销流程怎么走
企业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登记机关不再要求企业办理清算组成员备案,不再提交清算报告,不再办理企业注销报纸公告。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合伙企业由合伙人、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由董事会全体成员和全体股东组织清算并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承担相关责任。
公司简易注销需具备的条件
未开业企业或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可按照本办法自愿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1、公司股东或企业投资人中有法人单位的;
2、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决定明确规定企业注销前应当报经批准(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和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企业;
3、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尚未移出的;
4、企业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提示企业存在股权质押、股权冻结、股权纠纷、动产抵押、被相关部门处罚未履行法定义务或者登记机关收到其它不宜办理注销登记的相关协助执行通知、警示、投诉、举报、等信息的;
5、企业已经在登记机关办理清算组备案,或者备案分支机构未注销完毕的;
6、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限制办理注销或者依法由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组织清算的企业;
7、企业进入诉讼、复议或者仲裁程序等情形的;
8、登记机关认为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其他情形。
全市范围内未开业、不经营以及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个体工商户注(撤)销登记可适用简易注(撤)销登记。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仍按现行有关企业注销规定办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公司简易注销流程
企业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登记机关不再要求企业办理清算组成员备案,不再提交清算报告,不再办理企业注销报纸公告。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合伙企业由合伙人、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由董事会全体成员和全体股东组织清算并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承担相关责任。
(一)适用主体
企业简易注销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外资企业和按照“一照一码”登记的企业暂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仍须按现行有关企业注销规定办理。
(二)适用条件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是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
(三)简化流程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通过全流程网上登记模式办理。商事登记机关不再要求企业办理清算人员备案和提交清算报告。企业也无需在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但应当通过商事主体登记及许可审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以下简称“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免费发布注销公告,公告期限为45天。
(四)注销异议
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期间,利害关系人对注销登记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企业提出,也可以通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填报注销异议申请表的方式向商事登记机关提出。
(五)法律责任
企业提交虚假材料、信息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等取得简易注销登记的,其股东、合伙人、投资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商事登记机关也可依法将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合伙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二、简易注销的条件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无债权债务关系。但是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办理简易注销:
1.依法被吊销、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者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尚未移出的;
2.企业股权(投资权益)已被冻结或者已出质登记的;
3.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被立案查处,或者涉及其他重大案件的;
4.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限制办理注销或者依法由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组织清算的;
5.企业进入行政复议、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
6.商事登记机关认为不应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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