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保外就医又犯罪的可以再次申请保外就医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身患严重疾病的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保外就医保障了里的罪犯接受治疗的权利,是一种制度关怀,这也体现了对人的生命的尊重。
2、“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且适用监外执行没有社会危险性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执行刑罚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实质就是指定的社区服刑,故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必须遵守相应的规定。《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明确规定保外就医期间又犯罪的,予以收监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1、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在保外就医期间,发现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应当及时收监。
2、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又犯新罪的,属违法犯罪行为,属于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收监。
3、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需要注意的是,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移交检察院处理,依法提起公诉。经审判后,结合罪犯前罪未执行完毕的刑期及新犯罪行的刑期,重新确定相应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或者。
想获取更多医疗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