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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律师你好?

158****5181 江苏-徐州 其他咨询 2016.08.22 08:38:43 691人阅读

律师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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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您好!

一、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债权债务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协议离婚,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另一种是双方协议离婚不成的话,您就只能单方面起诉法院离婚,单方面起诉离婚不需要对方的同意。

二、只有这两种离婚方式,在没有第三种离婚方式;第
三、民间有一种通俗的说法:分居两年后就会自动离婚的,在这我明确的答复:没有这种情况的,别说是分居两年,就是分居时间再长也不可能自动离婚的。离婚方式就只有两种: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

2016-08-22 09:02:43 回复

归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处分的。至于土地续包问题: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我国《》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应当承担赡养义务:  
(1)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  
(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  
(3)祖父母、外祖父母本人需要赡养。  如果孙子女、外孙子女尚未成年或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为精神病人或者重度智力低下者,则不能要求孙子女尚在并且有负担能力,也不能要求孙子女、外孙子女承担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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