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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格式条款解释的规制

李** 安徽-六安 其他咨询 2020.09.03 17:01:40 366人阅读

对格式条款解释的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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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对格式条款解释的规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对格式条款进行解释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也就是说,应当以可能订约者的平均的、合理的理解对格式条款进行解释。

二、对条款制作人作不利的解释。此项解释原则来源于罗马法上“有疑义者就为表义者不利之解释”原则,后来被法学界广泛接受。

三、非格式条款优先于格式条款。如果在一个合同中,既有格式条款,又有非格式条款(即由双方当事人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后所拟定的条款),并且两种条款的内容不一致,那么采用不同条款,会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产生重大、不同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根据该原则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这也是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并且在一般情况下也更有利于保护广大消费者。

2020-09-03 17:02: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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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时怎么办?

    专业解答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时应当是按照不利于做出格式条款的一方来解释。因为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格式条款是有一定的限制性规定的。作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是是相对来说比较公平的。

    2024.09.04 10094阅读
  • 我们如何对格式条款进行规制呢

    律师解析 一、对格式条款订立的规制 通过为格式条款制定方设定义务的方式,从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规定了格式条款的订立规则,即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没有尽到提示义务或者拒绝说明的,该条款视为未订立: 该条款不公平的,也视为未订立。 二、对格式条款效力的规制 在以下情况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违背公序良俗;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7、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8、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三、对格式条款解释的规制 第一、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第二、对条款制作人作不利的解释。 第三、非格式条款优先于格式条款。

    2025.02.03 1292阅读
  • 如何对格式条款进行规制

    律师解析 通过以下进行规制: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2024.09.20 142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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