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福州法律咨询 > 福州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湖南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湖南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连* 福建-福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0.09.02 08:15:15 369人阅读

湖南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其他人都在看:
福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福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入室盗窃属于盗窃罪中的一般情节,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中的规定,只要有入室盗窃的行为,那么一律认定为盗窃罪,所以是并不存在入室盗窃罪的,入室盗窃仅仅作为盗窃犯罪中的一种情节而已。
所以,一般在有入室盗窃行为的时候,通常情况下都会按照一般盗窃犯罪来处理,即给予行为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格外要是入室盗窃数额巨大、特别巨大或者有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的,才会给予更重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0-09-02 08:16:15 回复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二千元(贫困山区县、市为一千元),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或者在两年内盗窃三次的,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盗窃罪定罪,并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的,在九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数量达到二十五份的,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1)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五百元(贫困山区县、市为一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2)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两年内盗窃三次的,在此基础上,每再增加一次作案或者一种情形,分别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3)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二件的,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4)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数量超过二十五份的,每增加七份,增加一个月刑期。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五万元(贫困山区县、市三万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其他严重情节”,并在三年到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三件或者三级文物一件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数量达到二百五十份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盗窃数额、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1)犯罪数额每增加六千元(贫困山区县、市为四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2)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超过三件,每增加一件,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国家三级文物二件的,增加二年六个月至三年刑期;(3)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数量超过二百五十份的,每增加三十份,增加一个月刑期;(4)具有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3.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五十万元(贫困山区县、市三十万元),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并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盗窃国有馆藏三级文物三件或者二级文物一件的,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数量达到二千五百份的,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盗窃数额、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1)犯罪数额每增加五万元(贫困山区县、市为三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2)盗窃国有馆藏三级文物超过三件,每增加一件,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盗窃国有馆藏二级文物超过一件的,每增加一件,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3)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数量超过二千五百份的,每增加一百份,增加一个月刑期;(4)具有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1)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已确定为犯罪构成事实的除外):多次盗窃的,犯罪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以上九种情形,每增加一种情形,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2)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物造成其他财物损毁的,增加基准刑的10%-30%;(3)实施盗窃犯罪后,为掩盖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毁坏其他财物构成犯罪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4)为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而盗窃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5)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5.对于盗窃犯罪部分既有既遂、又有未遂,以既遂部分确定基准刑的,根据未遂部分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以未遂部分确定基准刑的,根据既遂部分犯罪行为造成损害的大小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宽处罚:(1)确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盗窃的,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2)案发前主动将赃物放回原处或归还被害人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3)盗窃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以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减少基准刑的20%-50%;(4)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7.需要说明的问题(1)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参照第1、2、3条的规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确定: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2)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3)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三级文物、二级以上文物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盗窃多件不同等级国有馆藏文物的,三件同级文物可以视为一件高一级文物;盗窃民间收藏的文物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认定盗窃数额。(4)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5)多次盗窃,盗窃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盗窃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作为从重处罚量刑情节。(6)盗窃犯罪既有既遂,又有未遂,既遂部分所对应的量刑幅度较重,或者既、未遂所对应的量刑幅度相同的,以既遂部分确定基准刑,未遂部分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未遂部分对应的量刑幅度较重的,以未遂部分确定基准刑,既遂部分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7)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被害人谅解的;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湖南省盗窃罪立案标准认定条件是什么

    专业解答湖南省对于盗窃罪的立案准则主要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执行。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要个人实施的盗窃行为所涉及的金额达到了所在地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那么就会被相关部门启动立案调查程序。至于这个具体的数额则需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其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社会治安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后再做出决定。

    2024.10.25 1613阅读
  • 湖南盗窃罪量刑标准5万怎么量刑

    专业解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内,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与其相关的法律解释而定。若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盗窃行为所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了五万元人民币的程度,通常将会被判定为“数额巨大”的情形。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此类“数额巨大”的盗窃案件,将面临着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要缴纳相应的罚金。

    2024.10.22 1776阅读
  • 海南三亚盗窃罪量刑标准有哪些

    专业解答在我国的法律框架下,针对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所示:首先,对于个人实施的盗窃行为中所涉及到的公私财物数额达到一定程度时,将根据其金额大小进行相应的刑事处罚。其中,若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即介于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

    2024.10.22 1953阅读
  • 湖南盗窃罪及刑罚处罚有什么标准

    专业解答对于盗窃犯罪案件的处理方式通常是对罪犯予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罚,同时还要处以罚金;若涉案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而当涉案金额达到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其个人财产。

    2024.10.21 1118阅读
  • 湖南省盗窃罪数额巨大标准是多少

    专业解答湖南省对盗窃罪中“数额巨大”的法律认定标准关于盗窃罪中数额巨大的衡量标准,法律明文规定为三万元至十万元及以上。在实践中,若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盗窃公私财物且金额达到较大标准,依照我国《刑法》的明确规定,主审法官将依法判处其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款责任。

    2024.10.20 1791阅读
  • 湖南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数额是多少

    2025.03.08 1187阅读
  • 湖南省盗窃罪量可否判缓刑

    2025.02.18 1060阅读
  • 湖南省盗窃罪量刑标准金额

    2024.10.18 1294阅读
  • 最新湖南盗窃罪量刑标准

    律师解析 1、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

    2024.10.11 1169阅读
  • 盗窃罪量刑标准金额湖南

    律师解析 盗窃罪量刑标准金额湖南: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刑法》规定,盗窃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09.30 1033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