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行政公益诉讼范围包括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违法行使职权或者,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提讼。由上述规定可知,行政公益诉讼主要包括:
(一)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作为行为:损害环境的行政作为行为;违法减免税的行为;行政主体滥用自身职权,将国有资产以不合理的低价进行转让甚至无偿转让。
(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这种情况通常是指行政主体依职权应该做出相应的行为,而行政主体怠于行使以致使公共利益遭受损害。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违法行使职权或者,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提讼。由上述规定可知,行政公益诉讼主要包括:
(一)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作为行为:损害环境的行政作为行为;违法减免税的行为;行政主体滥用自身职权,将国有资产以不合理的低价进行转让甚至无偿转让。
(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这种情况通常是指行政主体依职权应该做出相应的行为,而行政主体怠于行使以致使公共利益遭受损害。
1.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作为行为,行政作为行为侵犯了公共利益,但是行政相对人却从中获益。从目前的社会发展来看,这种行为主要有三种情况:
2.损害环境的行政作为行为。行政主体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或者所谓的政绩,在批准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时,违法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对一些重度污染但是可以带来税收等经济利益的企业,违反相关法律,颁发生产经营的许可证,过度发放砍伐林木的许可证以及开采矿产资源的许可证,进行城市规划时,没有经过合理地论证,破坏了自然环境以及文化古迹;
3.违法减免税的行为。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公共财政支出的来源。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为,导致税收收入的减少,不利于国家公共项目的建设支出,损害了公众的利益,理应被纳入行政公益诉讼的范围;
4.行政主体滥用自身职权,将国有资产以不合理的低价进行转让甚至无偿转让。
5.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不作为,对于行政主体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不作为行为。这种情况通常是指行政主体依职权应该做出相应的行为,而行政主体怠于行使以致使公共利益遭受损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将此纳入法院的审查范围,客观上可以督促行政主体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从而更好的实现依法行政,保护公共利益。因而,应该将造成公共利益损害的行政主体的不作为,纳入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内。
6.行政主体损害公共利益的抽象行政行为,目前,我国行政诉讼法并未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受案范围。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一般具有不特定对象性,因而影响更加广泛,而其反复适用性,则可能导致损害更为严重。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