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两个时效具有很大的相似性,但仍有一些细微的区别。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申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一般权利人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一般情况下,在刑事案件的诉讼中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在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具体的期限要看请求的性质,属于一般的财产权的时效为三年内,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是一年内。
您好,针对您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也就是说,本来要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的问题,现在通过刑事诉讼程序一并审理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后,就同样的事由不能再提起民事诉讼。
比如在故意伤害案中,除了对被告人加以刑事处罚,受害者及其代理人,还可以要求一并判决被告人赔偿相应的误工费、伙食费等损失。
但是,刑事附带民事损失相对于普通的民事损失,赔偿项目较少,一般只能主张实际的物质损失,而精神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项目,不会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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