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宜宾法律咨询 > 宜宾办案流程法律咨询 > 我的执行案子,在执行阶段当事双方达成和解

我的执行案子,在执行阶段当事双方达成和解

ask****381 四川-宜宾 办案流程咨询 2020.08.23 10:09:34 403人阅读

我的执行案子,在执行阶段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最后法院是否该依据和解协议执行?谢谢!

其他人都在看:
宜宾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宜宾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可以。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经自愿协商后,可以达成和解协议,但需经法院审查批准才能结束执行程序。因此,法院的执行员应当将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如果一方后来又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再恢复原来的执行程序。申请执行的期限因为达成和解协议而中止的,则期限从和解协议所确定的履行期的最后一天起连续计算。

2020-08-23 10:32:34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