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眉山法律咨询 > 眉山其他法律咨询 > 持续侵权的界定是什么

持续侵权的界定是什么

杨**)林 四川-眉山 其他咨询 2020.08.19 21:34:33 452人阅读

持续侵权的界定是什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眉山律师 其他律师 眉山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所谓持续性侵权行为又称持续侵权,是指对同一权利客体持续、不间断地进行侵害的行为。也有将侵权行为虽已结束但其行为后果却不间断地对权利人造成损害的情形也纳入持续性侵权行为的范畴。对于侵害行为的持续构成持续性侵权行为当无异议,例如某乙擅自将某甲的房屋进行出租获利,只要出租行为持续存在就将不断地侵害某甲对该房产的处分权,此为持续性侵权行为的典型。对于侵害行为即时结束但其一时的侵害后果却持续地侵害权利人的权益的情形,例如环境污染侵权事件,污染行为虽结束但污染的后果可能在一定时期内持续损害受害人的健康权。后一情形是否构成持续性侵权行为,或者说是否有必要纳入持续侵权的范畴来考量其诉讼时效的适用是值得商榷的。笔者认为,在这种情形下,权利受侵害的状态主要受时间因素的影响,和传统的诉讼时效适用情形并无差异(例如在一般的欠款纠纷之诉中,原告方的利息损失随着时间的经过而不断增加,但被告对原告权利的侵害仍只是一时性的),因此本文所要讨论的持续性侵权行为仅限于
第一种情形,即侵害行为的持续。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2020-08-19 21:35:33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要区别具体侵权类型。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侵权之日起计算。
二、法律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适用《民法总则》相关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