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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是按天计算的,违约方长期拒不执行以至于违约金累计很高,违约方又说违约金过高,要求减免,这合理吗?

王* 广东-东莞 其他咨询 2020.08.19 16:10:13 426人阅读

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是按天计算的,违约方长期拒不执行以至于违约金累计很高,违约方又说违约金过高,要求减免,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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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维权。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20-08-19 16:11: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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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违约金过高如何认定违约责任 在违约方请求减少过高的违约金时,应当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赋予违约方以证明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和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举证责任。 同时,鉴于衡量违约金是否过高的最重要标准就是违约造成的损失,守约方因为对违约造成损失的事实和相关证据更为了解而具有较强的举证能力,因此应当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将证明违约金约定合理的举证责任分配给守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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