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据介绍,中心双实线表示禁止车辆超车或轧线行驶,在双虚线处可以掉头或左转弯。在双黄线处掉头,按照相关规定,处以100元罚款,扣3分。哪些情况不可以掉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如果您因为身处的城市不同觉得有所差异也没关系,您只需要把握一些关键点,其
一,严格按照有交通标识的指示掉头;其
二,没有禁止掉头标示的情况下可在不干涉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掉头;一般而言,做到上面两点基本很大程度上避免违规。
交通事故的责任是由交警来划分的,交警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来作判断。然后再根据原因看是哪一方的过错导致的,过错大的一方,承担的责任越大,当然也要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所以事故责任的大小与赔偿责任息息相关。另外交警作出责任划分不是口头的形式作出,而是需要出具一份书面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上主要会写明事故的经过、认定依据、承担事故的
对于双黄线红绿灯处掉头有责任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根据你说的情况,越双黄线掉头是违章行为,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2、已经违反了交通规则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话,会根据过错判断你的责任。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四、根据《道路安全法》
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八十八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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