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是计算建筑面积的,前提是它的高度大于2.2米。地下室的计算建筑面积问题肯定是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执行。
地下室,半地下室(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永久性顶盖是指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诉求是?
废除房屋阁楼的赔偿,按阁楼高度分别折算成建筑面积(前后包檐不等高的,取平均值)计量:高度在1米以下的,按阁楼平面面积的25%计量;高度在1米至
1.49米的,按阁楼平面面积的50%计量;高度在
1.50米至
1.79米的,按阁楼平面面积的75%计量;高度在
1.80米至
2.19米的,按阁楼平面面积的90%计量;高度在
2.2米以上的,按阁楼平面面积的100%计量;临时阁楼、浮阁及征地调查后搭建的阁楼不予赔偿。但各地政策有所分别,详细问当地拆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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