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包括正财产和负财产两部分,通俗的说就是包括可得财物和负债两部分。你们离婚时的债务需要你们共同偿还,离婚是你们可以对各自承担债务的数额进行划分,但这种债务划分只是在你们夫妻两人间有效,你们两人对外(债权人)是要负连带责任的。(举个例子:甲乙夫妻欠丙10万元,离婚时划分好了甲负担3万乙负担7万,但是这时候丙只是和甲来要10万元,这时候甲必须还丙10万元,之后才可以去找乙要回7万元。)根据另一方与他人同居的具体情况你可以选择相应的利益请求:
1,婚姻法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是有特别限定含义的,即“同居双方有固定住所、双方保持较为稳定的性关系、不以夫妻名义持续较长时间在一起共同生活。”也就是说,你要想请求损害赔偿,就必须对上面同居事实进行举证。
2,如果你对上面的同居情况不能举证,那你可以退一步,如果另一方不是上面的同居情况,而只是偶尔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或者通奸行为,这个时候如果你能够举证,在法律上,基于另一方的过错你可以要求多分财产(也就是说可以要求少负担债务)。最后强调一下,你们离婚时,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最后你们之间都对各自债务承担划分了份额,这种划分有效但只是你们两人间的内部划分,是不能对抗债权人的,债权人完全可以要求你们任何一人偿还全部债务,清偿后,你们内部再根据之前的划分约定平衡债务。
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包括正财产和负财产两部分,通俗的说就是包括可得财物和负债两部分。你们离婚时的债务需要你们共同偿还,离婚是你们可以对各自承担债务的数额进行划分,但这种债务划分只是在你们夫妻两人间有效,你们两人对外(债权人)是要负连带责任的。(举个例子:甲乙夫妻欠丙10万元,离婚时划分好了甲负担3万乙负担7万,但是这时候丙只是和甲来要10万元,这时候甲必须还丙10万元,之后才可以去找乙要回7万元。)根据另一方与他人同居的具体情况你可以选择相应的利益请求:
1,婚姻法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是有特别限定含义的,即“同居双方有固定住所、双方保持较为稳定的性关系、不以夫妻名义持续较长时间在一起共同生活。”也就是说,你要想请求损害赔偿,就必须对上面同居事实进行举证。
2,如果你对上面的同居情况不能举证,那你可以退一步,如果另一方不是上面的同居情况,而只是偶尔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或者通奸行为,这个时候如果你能够举证,在法律上,基于另一方的过错你可以要求多分财产(也就是说可以要求少负担债务)。最后强调一下,你们离婚时,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最后你们之间都对各自债务承担划分了份额,这种划分有效但只是你们两人间的内部划分,是不能对抗债权人的,债权人完全可以要求你们任何一人偿还全部债务,清偿后,你们内部再根据之前的划分约定平衡债务。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由此可以看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只有在极特别的情况下除外。另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有责任承担,双方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简单点说,只要是在你们还没有离婚时丈夫所借的钱你都要承担连带责任,就算你们之间有约定财产分开债务自理并做了相关公正,哪怕那房子和一部分存款是你的婚前财产,但如果你不能证明债权人知道这个约定,那你也要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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