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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概念是什么,医疗损害分类是怎样的

张** 陕西-咸阳 其他咨询 2020.08.15 18:42:45 474人阅读

医疗损害概念是什么,医疗损害分类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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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即医疗过错),而对就医患者造成身体上或精神上的损害结果。在诉讼实践中,因医务人员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造成患者医疗损害的,视情可构成刑法上的医疗事故罪,则由刑法对其进行调整;因医务人员的一般过失而造成患者医疗损害的,属民事侵权行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应由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2020-08-15 18:44: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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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损害责任就是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在对患者进行救治过程中,因违反法律法律或相关诊疗规范,导致患者遭受人身损害是,需要向患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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