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唐山法律咨询 > 唐山收养赡养法律咨询 > 父亲不供养我上大学,母亲没能力供怎么办,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13056237887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父亲不供养我上大学,母亲没能力供怎么办,

158****2363 河北-唐山 收养赡养咨询 2020.07.20 20:47:26 422人阅读

父亲不供养我上大学,母亲没能力供怎么办,能否请求法律帮助我逼迫父亲提供学费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唐山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唐山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河北-唐山 咨询解答:1482条

可起诉父亲给付二分之一的上学费用。

2020-07-21 09:29:31 回复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夫妻双方可以协商来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手段来解决,法院一般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来确定的。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如果无固定收入,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时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对于在校就读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成年子女,父母是否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解释》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父母离异,女儿判给了父亲抚养,但当女儿通过寒窗苦读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时,父亲不但不给予褒奖和支持,反而泼了一盆“冷水”,表示拒绝供其读大学。昨天,孩子的姥姥女士含泪向帮办员求助。据女士讲,女儿于2002年11月份离婚,离婚后外孙女判给了父亲,孩子的母亲没要任何财产。今年外孙女如愿考上了大学,但孩子的父亲却以没考上名牌大学为由拒绝支付学费。孩子在感情上接受不了,高考后就跑到外公、外婆家住。孩子的母亲离婚后因病一直没有上班,现在的月工资只有200多元,根本无力供孩子上学。看着痛苦的外孙女,女士心里不是滋味。她找到帮办员,想知道父亲到底该不该供孩子上大学如果父亲执意不供孩子上学,孩子该怎么办孩子的母亲能否通过法律手段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点评鑫希望所曲江:根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女士口述,女孩目前已经成年,又不符合“不能生活子女”的条件。因此从法律角度看父亲可以不供女儿上大学。但是从亲情角度看,为了孩子的前途,建议当事各方能够妥善处理此事。对于重新分割财产的要求,男女双方经判决离婚已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认为判决确有错误的,可以通过申诉或再审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关链接《婚姻法》及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根据规定“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父母离异,女儿判给了父亲抚养,但当女儿通过寒窗苦读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时,父亲不但不给予褒奖和支持,反而泼了一盆“冷水”,表示拒绝供其读大学。昨天,孩子的姥姥女士含泪向帮办员求助。据女士讲,女儿于2002年11月份离婚,离婚后外孙女判给了父亲,孩子的母亲没要任何财产。今年外孙女如愿考上了大学,但孩子的父亲却以没考上名牌大学为由拒绝支付学费。孩子在感情上接受不了,高考后就跑到外公、外婆家住。孩子的母亲离婚后因病一直没有上班,现在的月工资只有200多元,根本无力供孩子上学。看着痛苦的外孙女,女士心里不是滋味。她找到帮办员,想知道父亲到底该不该供孩子上大学如果父亲执意不供孩子上学,孩子该怎么办孩子的母亲能否通过法律手段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点评鑫希望所曲江:根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女士口述,女孩目前已经成年,又不符合“不能生活子女”的条件。因此从法律角度看父亲可以不供女儿上大学。但是从亲情角度看,为了孩子的前途,建议当事各方能够妥善处理此事。对于重新分割财产的要求,男女双方经判决离婚已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认为判决确有错误的,可以通过申诉或再审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关链接《婚姻法》及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根据规定“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收养效力
11191人阅读

我国法律明确了收养的相关条件,比如说年龄限制等内容,那么收养协议的效力哟偶哪些,收养成立的效力是怎样的,收养的效力具体包括哪些呢,合法的收养手续流程是怎样的呢,以及收养协议的效力在我国是怎样的?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赡养义务
21689人阅读

子女对年满60周岁的父母具有赡养义务,今天小编为你介绍赡养义务的一些规定,那么赡养义务成立时间是多少久呢,以及赡养义务内容包括哪些,赡养义务的非均等承担规定是怎样的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赡养纠纷
20423人阅读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是我们大多数人对于赡养的基本认识,赡养纠纷在我们生活中也时有发生,那么关于赡养纠纷都有哪些具体规定呢,赡养纠纷诉讼状怎么写,赡养纠纷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赡养纠纷管辖法院是怎样的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赡养协议
52900人阅读

今天为你介绍赡养协议的相关知识,那么子女赡养协议书怎么写,简单的赡养协议怎么写,签订赡养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以及赡养协议起诉状怎么写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涉外收养
6377人阅读

收养的条件和要求,国家有着明确规定,比如说涉外收养的知识,那么涉外收养程序有哪些固定,包括涉外收养法律适用条件有哪些,涉外收养登记的要求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