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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正式员工被辞退,临时辞退员工应该支付什么费用?

江* 云南-临沧 劳动关系咨询 2020.07.17 09:12:05 346人阅读

表姐是一名外资企业的员工,在这个企业里面工作了大概一年多左右,今天被临时通知说她被辞退了,表姐听到这个消息很震惊,请问临时辞退员工应该支付什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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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需要给付哪些钱?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
3、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的,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总计N 1;
4、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020-07-17 09:17: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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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太原

临时辞退员工需要支付什么费用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0-07-17 09:14:05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52385条

需要根据所签的劳动合同解决,如果是员工自身问题被辞退,单位不需要赔偿。

2020-07-17 09:30:30 回复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过失性辞退)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是经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所服务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要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除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之外,无其他法定补助补偿。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对于支付给具有雇佣关系(有劳动合同)临时工的工资,由于存在雇佣关系,企业应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十九条:“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的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将这些临时工作为计算计税工资职工人数的范围。而对于支付给非雇佣关系(无劳动合同)临时人员的工资,由于不存在雇佣关系,企业实际上是在支付该临时工的劳务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根据该临时工提供的合法发票(劳务费发票)在税前全额扣除。如果您公司与临时工签订合同,我们认为这样处理是正确的,否则需要取得劳务发票才可以入账并据实扣除。

员工被辞退如果不是因为员工本人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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