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是在外地上班,平时有什么事情也不说,他回来之后才知道之前他在上班时摔断了腿,应该是算作工伤,结果公司没给他认定工伤也没赔偿,超时效未经认定工伤如何赔偿?
如果工伤职工超过了工伤认定申请的一年的期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受理其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赔偿的,法院将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工伤职工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工伤职工的身体健康权受到了侵害,对其身体权,法律同样应当给予保护。因此,如果工伤职工身体遭受侵害没有超过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或虽然过了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但有法定的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应受理。
《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其中受害人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到有关部门就此讨要说法的,应视为“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就“工伤认定过期”提起行政诉讼,确认确实已过了法定期限又没有法定的中止、中断、延长情形,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可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根据《侵权责任法》等民事法律规定,判决用人单位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鉴定后,假如费用未在工伤保险内得到报销,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没有依法给员工购买保险,那么所有赔偿都由单位负责。反过来,要是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但是费用超出了报销范围,单位仍需按照合理性与必要性原则支付。
专业解答工伤认定后,如果保险赔偿覆盖不了所有损失,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要是单位耍赖不履行,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么做就是为了保护工伤职工能够得到全面的医疗救治和合理的赔偿,让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专业解答如果因为某些原因,工伤鉴定的申请晚了一年或者因为极端特殊的情况而无法按时申请,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确认,是可以进行补申请的。如果没有获得工伤认定,劳动者可以依据人身伤害赔偿法规向雇主索赔,包括医疗、护理、误工等费用,以此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专业解答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后,工伤保险可报销的医疗费用范围有限,超目录的诊疗、药品以及住院服务标准等费用需要自掏腰包。如果单位没有依法缴纳足额的工伤保险费,那么所有工伤赔偿费用都得由单位承担。这样的规定既保障了工伤职工的权益,也强调了单位必须依法承担责任。
专业解答如果工伤事故超过一年还没有认定,劳动者可以向民事法庭寻求赔偿。但是,这样做会有一些挑战,因为时效的延误可能会导致责任和赔偿的界定变得模糊。如果能够证明雇主故意拖延认定,那么劳动者仍然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理的赔偿,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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