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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与老板打官司,请问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案由规定?

李* 陕西-渭南 仲裁咨询 2020.07.03 15:08:41 365人阅读

您好,我有一个朋友在一公司上班,朋友是在公司做销售工作的前几天朋友出差出了车祸,对方全责但是不服气赔偿起诉,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案由咋规定?撤销劳动仲裁裁决后还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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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争议仲案件案由包括:
1、确认劳动关系争议。
2、劳动合同争议。
3、社会保险争议。
4、劳动报酬争议。
5、福利待遇争议。
6、劳动保护争议。(此6点不展开)
二、多项争议案由如何确定?
根据案由规定中对劳动争议案件争议焦点的分类,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如果争议焦点明确,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就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发生的争议,很明显应该立为“经济补偿金争议”;仅就追索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立案案由为“追索劳动报酬争议”。但现在大部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往往都不是单一的请求,一起看似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往往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被拖欠的劳动报酬、加班工资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等,对于这类案件,仅将案由列为“经济补偿金争议”或者“追索劳动报酬争议”,肯定是有欠妥当的。

2020-07-03 15:19: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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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有规定关于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况。
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了撤销裁决之外,也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若不服一审判决,仍可向上级法院上诉。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2020-07-03 15:10: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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