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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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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后,经众亲戚撮合与丈夫同样丧偶的

ask****097 河南-信阳 遗产继承咨询 2020.06.27 12:39:13 400人阅读

丈夫去世后,经众亲戚撮合与丈夫同样丧偶的亲大哥结婚,自己有三个女儿,丈夫大哥有一儿一女,老家因为拆迁分得安置小别墅一套,请问丈夫大哥的儿子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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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3767012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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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死者自己的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继承的权利

2020-06-27 21:27: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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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3838989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河南-信阳 咨询解答:16598条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其子女是有继承权的。

2020-06-28 17:14: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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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3769996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河南-信阳 咨询解答:26281条

问题复杂,如需帮助请来电。。。。。。。。。

2020-06-27 20:43:56 回复

配偶死亡多久可以再婚
(一)配偶属于自然死亡的,夫妻一方需拿着死亡证明上派出所更改户口本即可,然后就可以在登记结婚即可。
(二)如果配偶一方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办理了相应的程序之后才能办理再婚登记。
宣告死亡的程序
《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第二十四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 , 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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