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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二手东西享有消费者权益吗?
你好!需要根据是实际情况分析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的权利有,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1、修订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体系。除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专设网络消费维权章节之外,尽快出台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监管和网购消费维权的具体细则和规定,重点补充、完善网络消费维权的管辖权、网络商品经营者责任、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责任等条款,并将其纳入法律法规监管之中,建立健全网络市场监管体系。2、引导自我保护,积极防范风险。工商部门、消协应引导网购消费者谨慎选择交易对象,尽量选择信誉好、安全性较高的网站购物;在购物过程中注意识别虚假信息、妥善保护私人信息并认真阅读和保存交易规则;在支付过程中注意保存电子购物单据,支付后必须记录交易的流水单号,以备记录、查询和作为纠纷处理的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应在有效异议期内积极与网络经营者协调,若无法协调应及时收集凭证、单据等,向消协或工商部门投诉。3、强化人员培训,应对维权需要。网购消费维权工作对工商执法人员的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应通过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对《消法》新适用领域和法规的理解程度,使执法人员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掌握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并熟练掌握计算机技术、互联网知识以及电子证据的搜索、跟踪、固定等一系列专门知识,以积极应对网购维权工作需要。4、强化网购监管,规范交易行为。加大对电商提供商品质量的监测频率、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三无、傍名牌等商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网购平台的巡查,尤其注重定期不定期检查网购合同、交易评价等内容,一旦发现网购欺诈、虚假宣传、不平等格式条款违法等问题,及时进行查处。5、畅通维权渠道,维护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覆盖辖区的“12020打假维权提示牌”、“一会三站”、12020申投诉举报平台作用,高效、快捷受理网购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方面的投诉举报,做到深入调查、积极处理、及时反馈,强有力保护好广大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买了东西不退,可以到电话给消费者协会,或者是打电话给当地的工商部门。消费者遇到卖家无正当理由不退时,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消费者可以到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或者到工商管理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专业解答根据法律规定,若商家欺诈消费者,需赔偿消费者实际损失,并增加三倍价款或费用的赔偿。如果商家明知商品或服务有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仍强行销售,导致消费者生命或健康受损,受害者有权要求两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专业解答在我国,制假售假行为是不被允许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商家的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利要求赔偿。赔偿的金额是根据实际消费的金额来计算的,没有上限。如果赔偿金额不足500元,那就按照500元来赔偿。当然,要是法律有其他特殊规定,那就按照相应法规来执行。
专业解答伪劣商品会损害消费者的权益,给他们造成很不好的影响。这些商品质量不行,还可能有安全问题,会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我们希望加强对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消费者权益保护由行政执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工商局通过监督市场经营、打击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公平、安全的消费环境。消费者协会则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重情况下,消费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在七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专业解答具体途径有:一、协商和解:由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自己协商。二、调解:消费者协会调解一般由消费者协会、经营者和消费者三方参加,消费者协会起着居中调解的作用。三、申诉:当消费者认为自己合法的消费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行政机关要求予以相关的保护。
律师解析 1、与该机构协商退款,双方做出各自的让步减少诉讼带来的时间还金钱成本上的消耗。 2、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表明该机构违约带来的损失,请求法院判决该机构退还费用,并且可以要求其赔偿一些违约金。 “课程开始后一律不予退费”“合同签订后不允许退费”等条款为霸王条款,应属无效
律师解析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的利益。 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消费者的具体权利有: (1)保障安全权。 这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悉真情权。 或称获取信息权、知情权、了解权,是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 指消费者享有的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 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 (5)依法求偿权。 指消费者在因购买、使用商品中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享有的要求并获得赔偿的权利。 (6) 依法结社权。 是指消费者享有的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 接受教育权。 也称获取知识权、求教获知权,是消费者所享有的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获得尊重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中和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 监督批评权。 即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此外,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
律师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最重要的主体是消费者,而保护的核心则是消费者权益。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该法保护。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该法。另外,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也应参照该法执行。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四项原则: (1)经营者应当依法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原则。 (2)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3)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4)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的原则。该四项原则不仅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指导思想,也是市场经济里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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