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上的养殖场会被拆。中国对于农业用地有着明确的规定,耕地只能用来耕种,不允许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如果农户将养殖场建在耕地上,一经发现就会被勒令拆除搬迁,还将面临严重的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因此,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十条:承包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为此,耕地是不能改变其用途,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一般政府于开发商之间会有一个约定,合同之类的东西,上面会约定由谁去拆迁,正常情况下,是由政府进行拆迁工作,因为开发商进行的话,难度会很大,住户要谈判一般应该是找政府的相关部门,看你是要钱还是要开发商的新房子了。拆迁指挥部应该无法为你提供任何有效的担保,那只是个临时设置的机构,甚至连机构都算不上,只能算个办公室而已,应该按照拆迁通知上的说明找到相关的部门。政府不得作为拆迁人,因拆迁需具备相应的资质。所以政府来拆迁的话,必须委托具备拆迁资质的公司来承担。但指挥部一般都由各职能部门抽调人员参加,名义上是某某公司在实施拆迁工作,实际上是政府在操作。开发商以一定价格向政府购买一定范围的净地使用权“净地使用权”拆迁成本就是政府负担了,拆迁人是政府,拆迁通告上会写明拆迁人具体是什么部门(比如区交通局、街道办)或政府底下的什么公司(比如土地开发总公司之类的)。政府做为拆迁人可以委托拆迁公司进行拆迁工作。拆迁公司为拆迁人提供服务。
最好再谈一下,拆迁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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