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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起诉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无执行财产,能否把已经缴纳的罚金用来清偿债务?

155****8315 河南-开封 债务纠纷咨询 2020.06.09 23:29:26 382人阅读

犯罪嫌疑人判刑处罚金执行完毕后,受害人起诉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无执行财产,能否把已经缴纳的罚金用来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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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南-开封 咨询解答:2567条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是不能充当清偿债务的。

2020-06-10 17:07:14 回复

解答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被处罚金怎么交
1、判刑后的罚款,应该是财产刑之一的罚金。罚金的缴纳方式是开一个罚金的票据,然后你拿着该票据到任意的指定银行都可以去交的,银行会给你个回执,你拿着这个回执给,并且保留一联以证明自己交了就可以了。迟交的话有可能加收滞纳金或者强制缴纳。
2、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二、罚金的缴纳方式有哪些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关于这里的指定的期限,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
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这里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6条的规定,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通过上面的这篇文章,小编告诉了大家犯罪嫌疑人被处罚金怎么交。其实手续并不复杂,经过审判后,会开出判处罚金的票据,然后犯罪分子或者代理人拿着票据到指定银行缴纳即可。缴纳完毕罚金后,银行会给一个回执,这个罪犯自己留一联,然后交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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