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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辞退法律规定 辞退给孕妇几倍的工资作为补偿的

罗* 湖南-邵阳 劳动关系咨询 2020.06.08 11:25:18 387人阅读

我妻子在公司里面上班的,后来因为怀孕的,导致公司把我的在妻子辞退的,后来就跟公司那边要求进行赔偿的,对于怀孕期间辞退法律规定的,还有这个工资能赔偿给我的妻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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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可以辞退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2020-06-08 11:29: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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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针对孕妇被辞退怎么赔偿?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
2、4
7、87条)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 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

2020-06-08 11:26: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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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辞退怀孕妇女的,要承担违法辞退经济补偿的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020-09-30 04:16: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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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出现严重的经营困难的,在听取职工意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并向员工支付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后,可以裁减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你的劳动合同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才届满。违法解除合同的话,需要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员工怀孕了,公司不可以辞退该员工。辞退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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