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伤残鉴定机构如何鉴定
交通事故构成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中所指的伤残确定标准主要依据造成受害人器官部分或全部功能丧失,
即不仅
伤而且残,只有致残后,才可能构成伤残。
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构成伤残,是由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而不是医院。根据
本律师的经验,只要有以下情况的,一般都能构成伤残。
1
、肋骨骨折四根或以上的;
2
、骨
折后动了手术,打了钢钉或者是钢板的;
3
、半月板受损,动了手术的(有的没有动手术,
也可以鉴定上)
。
交通事故中所指的伤残确定标准主要依据造成受害人器官部分或全部功能丧失,
即不仅
伤而且残,只有致残后,才可能构成伤残。
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构成伤残,是由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而不是医院。根据
本律师的经验,只要有以下情况的,一般都能构成伤残。
1
、肋骨骨折四根或以上的;
2
、骨
折后动了手术,打了钢钉或者是钢板的;
3
、半月板受损,动了手术的(有的没有动手术,
也可以鉴定上)
。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的标准,
具体可以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于
2002
年
12
月
1
日发布并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伤人员伤残评定
劳动者领取到工伤鉴定结论后,如果要继续在公司上班,就先准备资料到工伤保险赔偿窗口申请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然后将其他材料妥善保存,在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再到工伤保险赔偿窗口申请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与用人单位协商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如果劳动者领取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就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就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然后在到工伤保险赔偿窗口申请领取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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