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补办登记后,则产生合法婚姻的效力。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其非法同居关系。
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但你们有一孩,这也是事实,你再生你能是第一胎吗。只要你男方曾经无孩,你可以办,办的就是第二胎的,你目前需要的是准生证,你管他是几胎,只要能生就行!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