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语音解答 > 律师语音解答 > 律师语音解答 > 个税是怎样扣除

个税是怎样扣除

更新时间: 2021-04-08 15:29:32
00:00 19″

律师语音内容:

个税法引入综合纳税机制,纳税人的收入综合后,按年汇总纳税,上述扣除标准中全年抵扣额度=月度额度×12。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个税是怎样扣除

版权声明:对语音解答及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点赞+1 分享
相关律师语音解答
  • 44″

    个人房贷可以抵扣个税吗

    盛新银律师

    2018年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对于个人房贷利息可以抵减个人收入。不是房贷可以抵扣个税。《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展开
    收听量:818
  • 32″

    执行期限的规定有多久

    盛新银律师

    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执行担保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展开
    收听量:845
  • 1′39″

    银行卡怎么改开户行

    盛新银律师

    如果是银行卡的开户行的话是更改不了的。开户行就是你办理银行卡的,银行的哪个支行或分行就是你的开户行。如果你需要更改开户行的话就只能重新到你想要的哪个开户行重新办理一张银行卡就可以了。

    根据我国《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银行账户一般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企业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出,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户时必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

    二、一般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

    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三、临时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

    四、专用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对特定用途的资金,由存款人向工行出具相应证明即可开立的账户。

    展开
    收听量:914
相关法律知识更多
  • 个税扣除标准2024是怎样的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实际发放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元。

    ......
  • 2024年个税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个税法规定,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具体税率如下:1-5000元免税;5000-8000元税率为3%;8000-17000元税率为10%;17000-30000元税率为20%;30000-40000元税率为25%;40000-60000元税率为30%;60000-85000元税率为35%;超85000元税率为45%。

    ......
  • 个税速算扣除是怎样计算的


    速算扣除数的计算公式简化如下:速算扣除数=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上下级税率差+上一级速算扣除数。在应用中,需特别留意税率级别的变化,确保正确计算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这一数值直接影响纳税人的最终应纳税额,因此计算时需精确无误。

    ......

相关法律咨询

立即提问
  • 税前扣除和税后扣除,哪些需要在税

  • 税前扣除的佣金税前扣除的税费应按什么比例扣除

  • 罚款是税后扣除还是税前扣除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罚款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二、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不得税前扣除。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细则”)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准予扣除项目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
    四、税前扣除主要指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项目。

解答律师
盛新银律师

盛新银律师

新疆西北律师事务所

新疆大学法律本科 执业于新疆西北律师事务所。法律理论功底深厚,律师执业经验丰富。擅长离婚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劳动案件、人身损害赔偿、公司法务、刑事辩护等案件的处理。

最新精选解答 最新视频解答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